歐亞經濟聯盟承壓設備認證適用的技術法規是TR CU 032/2013,這是針對壓力設備的安全性的法規標準。相比較其他產品,壓力設備的安全等級比較高,歐亞經濟聯盟各成員國對壓力設備的圖紙設計和產品強度計算(ASME/GOST計算)等都有嚴格的要求,以保證使用過程中不會對人員產生危害。
歐亞經濟聯盟承壓設備認證法規TR CU 032/2013并不是適用于所有的壓力設備,適用的產品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壓力超過0.05MPa的液體和氣體容器;
2)具有消防加熱設備的鍋爐和用于生產溫度超過110攝氏度的熱水或蒸汽,壓力超過0.05MPa的容器;
3)設備元件(組件單元)及其組件,用于放置在設備上并承受壓力的影響;
4)管道最大允許工作壓力超過0.05 MPa,公稱直徑大于25,專為氣體,蒸汽和液體而設計;
5)液體和氣體的閥門,公稱直徑大于25,最大允許工作壓力大于0.05 MPa;
6)指示和安全裝置;
7)壓力室(單次醫療除外);
8)設備和安全設備。
認證模式
TR技術法規提供合格認證(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和符合性聲明(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兩種模式的認證方案:
1. 合格認證CoC(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是由認證機構發證,需要涉及到生產質量體系審核(即工廠審核);
2. 符合性聲明DoC(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則是由認證機構檢查文件,然后由申請人簽署符合性聲明文件(目前已改制為申請人注冊申請);
備注:
1)認證機構指EAEU成員國各自的認證機構,每個國家認證機構頒發的證書成員國內國家均承認的。
2)兩種模式的發證信息均可以在EAEU網站上查詢。
3)按照法規規定,CoC和DoC證書(申請人)持證人必須為歐亞經濟聯盟境內法人或公司。(歐測可提供申請人服務)
證書類型
1. 單批次證書:適用于一份訂單合同,需提供與歐亞經濟聯盟國家簽署的供貨合同與發票(箱單),根據合同發票(箱單)數量簽署證書,證書有效期5年;
2. 五年期證書:可以在有效期內多次出口,不受合同數量限制,證書有效期同證書年限。
認證流程
按照TR CU 032/2013的規定,壓力設備申請歐亞經濟聯盟認證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安全論證—俄語;
2)技術護照(所有型號)—英俄語;
3)產品說明書(使用手冊);
4)產品圖紙;
5)壓力設備計算書(強度計算書等);
6)材料清單和原材料質保書;
7)工藝規范及流程;
8)壓力試驗報告;
9)PDF格式的銘牌;
10)ISO 9001證書等等…
按照上面的資料提交后,歐測工程師會全程輔導修改,以滿足法規要求;通過歐亞經濟聯盟032認證的壓力設備需要再銘牌中添加EAC標志:
證書樣本(以合格證為例):
認證延伸
壓力設備歐亞經濟聯盟認證法規TR CU 032/2013不包括以下產品:
-除用于壓力控制站或壓縮機站的設備外,主要用于運輸天然氣、石油的其他產品的主要管線、內陸和本地配送管道;
-瓦斯分配網絡和瓦斯消耗網絡;
-特別設計用于核能領域的設備和放射性介質的設備;
-根據工藝過程或在蔓延高溫合成方式過程中燃燒并在其內產生爆炸壓力下運行的容器;
-特別設計用于海運和河船及其他浮動設施和水下應用的設備;
-鐵路運輸、機動車輛及其他運輸工具的車輛制動設備;
-特別設計用于飛機和其他飛機的容器;
-防御裝備;
-不是獨立容器的部分機器(泵或渦輪機外殼、蒸汽缸、液壓、內燃機、空氣機器和壓縮機);
-醫療壓力容器;
-帶氣霧分配器的設備;
-高壓電氣設備(開關柜、分配器、變壓器和旋轉電機)的殼體;
-過壓運行的電力運輸系統(電纜電源產品和通信電纜)元件的外殼;
-從非金屬柔性護套制造的設備;
-用于排氣或吸入氣體的噪聲抑制器;
-用于碳酸飲料的容器或虹吸管。
歐測其他壓力設備相關業務
1)CE-PED/TPED/SPVD認證
2)GOST標準設計審核與計算
3)技術護照編制
4)加拿大CRN注冊
5)澳大利亞特種設備注冊